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第二章 查处范围第八条已废止故意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提供场所、资金、设备、材料、技术、运输工具、银行账户、发票、合同、证明等便利条件的,视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