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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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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第二章 查处范围

第八条

已废止

故意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提供场所、资金、设备、材料、技术、运输工具、银行账户、发票、合同、证明等便利条件的,视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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