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