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