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煤炭燃用单位使用的煤炭应当符合本市质量要求。本市煤炭质量要求由市人民政府煤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市实际分类确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