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超载放牧或毁草开荒,致使草地植被及基础设施遭受破坏,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在限期内恢复植被,依法赔偿损失,并处以每亩50元至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