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农村公路两侧的树木花草不得随意砍伐或损坏。确需采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8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