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已修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本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1年8月1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