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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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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已修改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9年1月1日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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