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修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