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第五十八条已废止诉讼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后,应当在三日内将委托手续或者法律援助手续提交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