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条

已废止

控辩双方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量刑建议的,应当向法庭提供有关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监护、帮教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书面材料。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