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第四百三十五条已废止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收监决定时,确定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具体时间。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