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已修改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