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五章 审查/第二节 听证

第六十三条

已废止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经当事人校阅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情况。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1月18日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