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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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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三节 不起诉

第四百零二条

已废止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

第四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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