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五节 逮捕第一百四十一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依照本规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