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已废止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2月13日第一百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