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的理由成立,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而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