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体等应当为公众提供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和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推广。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