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水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