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湖光岩景区植物景观保育专项规划,规范挂名植树活动,维护原生种群及区系,保护古树名木和树龄在五十年以上的树木,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提高植被覆盖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湖光岩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或者作出其他破坏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有关的林草植被的行为。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