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协作第二十一条有效对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大案件或者专项行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联合执法。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