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第五十一条有效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