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七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残疾职工的工种和岗位,创造适合残疾人工作的无障碍环境,提供残疾职工必需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确需调整工种或者岗位的残疾职工应当妥善安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