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康复第十七条有效公益性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康复机构应当对实施家庭康复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志愿者给予技术指导、培训和支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