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传统村落保护的科学研究,并根据传统村落的规模聘请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传统建筑工匠主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并推荐热心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村民担任联络员,负责宣传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反映项目进展、监督项目实施等工作。鼓励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志愿者队伍,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服务和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