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准、备案和验收手续。运输机场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循绿色发展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