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驻场单位、机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管理和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对民用机场安全保护的意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