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第三十八条有效运输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