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效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向天然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指导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公示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用气条件,业务流程,质量检测报告,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和抢险电话等信息,并建立投诉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