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在会议举行的7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送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