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年度立法计划及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第十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立法项目,应当是重大的全局性的又是政府不宜提出的项目。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