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到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