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禁止向江河、湖泊、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填埋废弃食用菌包。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