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维护第五十四条已废止已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可以依法从业主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一定金额用于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