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有效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