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章 项目前期审计第十八条已废止项目前期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二)项目总预算、分项预算是否符合总概算、分项概算;(三)项目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等前期工作及其资金运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