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自然保护区内发生野生动物肇事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