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依照本条例,行使审议法规案的职权。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