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月亮山梯田保护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征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控制。

交通、水利、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梯田文化景观资源富集区的保护、利用。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