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州和从江县、榕江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月亮山梯田保护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月亮山梯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