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卫生专业单位应当安排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定时清运垃圾、及时清洗消毒垃圾容器,做到每日清理垃圾,逐步做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