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迁移历史建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