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历史建筑保护经费的来源包括:(一)上级财政拨付的资金;(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三)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