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接受台湾同胞捐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台湾同胞捐赠用于科教的进口物资,根据国家有关减免关税的优惠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