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监察案件移送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行政监察机关,系指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本规定所称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系指依法定程序设立,并由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行政执法权的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政府工作部门或组织。本规定所称行政监察对象,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