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维护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有权对破坏美丽乡村建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