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奖励、补助等措施,支持农村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激励美丽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经费多元化、持续化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