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导、制止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