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引导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